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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解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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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解除的条件

本文作者:   本文来源:   发布时间:2006-06-06 15:38:25
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: 
  1、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; 
  2、在履行期限届满前,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; 
  3、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,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; 
  4、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; 
  5、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; 
  当事人行使合同解除权应在法律规定或约定的期限内行使,逾期未行使的,该解除权消灭。合同解除后,尚未履行的,不得履行;已经履行的,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的性质,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,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,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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